當前位置:首頁-智慧話語-忍經

 

受之未嘗行色

韓魏公因諭君子小人之際,皆應以誠待之。但知其為小人,則淺與之接耳。凡人之於小人欺已處,覺必露其明以破之,公獨不然。明足以照小人之欺,然每受之,未嘗形色也。

譯文:韓琦說,無論是君子還是小人,都應當以誠相待。只要知道他是小人,與他交往淺一點就行了。一般人遇到小人欺負自己的時候,察覺了就一定要揭露他,而韓琦卻不是這樣。他的賢明足可以認清小人的欺人行為,但是他每每遇到小人欺負,卻接受下來,從不形之於色。

與物無競

陳中肅公瓘,性謙和,與物無競。與人議論,率多取人之長,雖見其短。末嘗面折,唯微示意以警之。人多退省愧服。尤好獎後進,後輩一言一行,茍有可取,即譽美傳揚,謂己不能。

譯文:陳瓘性情謙恭和藹,不與人爭高比低。談論別人時,總是談論別人的長處,即使看見別人的短處,也不當面指責,只是稍微示意一下,讓他知道。當事人大多數是在回去以後反省覺悟而感到慚愧佩服。陳瓘尤其喜歡獎勵後輩,後輩一言一行如有可取之處的,就贊譽傳揚,并聲稱自己做不到。

忤逆不怒

先生每與司馬君實說話,不曾放過。如范堯夫,十件只爭得三四件便已。先生曰:「君實只能受,盡人忤逆終無怒,便是好處。」

譯文:先生與司馬光說話,不曾放棄過自己的看法。而與范堯夫,十件事情中往往只爭得其中的三四件事便算了。先生說:「司馬光只是因為能夠忍受,即使別人頂撞,也始終不生氣變臉,這便是好的地方。」

潛卷授之

韓魏公在魏府,僚屬路拯者就案呈有司事,而狀尾忘書名。公即以袖覆之,仰首與語,稍稍潛卷,從容以授之。

譯文:韓琦在魏國公府,部下路拯在他的桌案前呈上文書,但是文書的結尾卻忘了簽名。韓琦就用衣袖蓋起來,抬著頭與他講話,悄悄地將文書抽出來,從容不迫交給他補簽上名字。

俾之自新

杜正獻公衍嘗曰:「今之在上者,多擿發下位小節,是誠不恕也。衍知兗州時,州縣官有累重而素貧者,以公租所得均給之。公租不足,即繼以公帑,量其小大,咸使自足。尚有復侵擾者,真貪吏也,於義可責。」又曰:「衍歷知州,提轉安撫,末嘗壞一個官員,其間不職者,即委以事,使之不暇惰;不謹者,諭以禍福,俾之自新。而遷善者甚眾,不必繩以法也。」

譯文:杜衍曾說:「如今處在高位的人,大多喜歡揭露部下過失,這確實是不寬恕的行為。我在任兗州知州時,州縣官員有的家中負擔重而一貫貧困的,就用所收到的租稅給他們補助,如果租稅不夠,就用公家的錢財,根據他們的需要的多少,使他們都能自給自足。如此還有侵占公家財物的,那就真是貪官污吏了,從道義上說,他們應該受到斥責。」又說:「我從做知州到安撫使,從沒有懲罰過一位官員。對於其中不稱職的,就讓他做一些實際的事情,使他不會有空暇偷懶;不謹慎的官員,用不謹慎所帶來的禍福來教育他,使他自己改過自新。於是變成好人的很多,不一定都要繩之以法。」

 

 

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
www.df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