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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華 傳 統 五 禮 () —— 賓 禮

賓禮即為天子接見諸侯、賓客,以及各諸侯國之間相互交往時的禮儀。《周禮?春官?大宗伯》記載「以賓禮親邦國。」其中春見曰朝,夏見曰宗,秋見曰覲(jìn),冬見曰遇,時見曰同,殷見曰同,時聘曰問,殷覜(tiào)曰視,有著朝、聘、盟、會、遇、覲、問、視、誓、同、錫命等一系列禮儀制度。「時見」:指天子有征討等大事時,一方之諸侯見天子之禮,此無一定之期日,有事而會;「殷見」:殷,眾也。指天下四方六服諸侯畢至見天子之禮;「時聘」:指天子有事而諸侯未來朝時,派遣使者存問看望;「殷覜」:殷,眾也;覜,視也,即來視王之起居,指多國使者同時聘問。時聘無常期,殷覜則有規定的日期。

後代則將皇帝遣使藩邦,外來使者朝貢、覲見及相見之禮等都歸入賓禮,如下略述歷朝賓禮禮儀。

一、朝覲之禮

朝覲之禮用意在於明君臣之義,通上下之情。《周禮?秋官?大行人》說:「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,秋覲以比邦國之功,夏宗以陳天下之謨(謀),冬遇以協諸侯之慮。」這是從天子的角度而言。若從諸侯的角度講,則如《孟子?梁惠王下》所說:「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。述職者,述所職也。」王畿(jī 古代在行政上由京城管理的整個地區)之內的諸侯,一年朝覲四次。封於遠方的諸侯則分為「六服」,朝覲的時間以各自服數不同而不同。

諸侯朝覲天子的史料,先秦古籍《尚書》、《詩經》、《春秋》、《竹書紀年》等保存甚多。秦平天下,廢諸侯,立郡縣,朝覲之禮廢棄不用。兩漢時,諸侯王或一年一朝,或數年一朝,或長期滯留京都,沒有嚴格的制度。同姓諸侯王來朝,常以家人之禮相待,有時宴飲言談不大講究君臣禮數。以後晉武帝泰始時期規定,諸侯王每三歲一朝,朝禮皆執璧。後周時,梁王蕭詧(chá)以藩國身份入朝,當時方依據禮經制定朝覲之禮。(《隋書?禮儀志三》)

唐《開元禮》有藩主來朝禮。藩主到達時,在門前皇帝派使者用束帛「迎勞」(迎接,勞問)。朝覲前,遣使警戒。至期,由通事舍人(古代官名)引導藩主由承天門至太極殿閣外。鼓樂齊奏,皇帝即御座。藩主入門,亦用鼓樂,樂止,藩主再拜稽首行禮。侍中宣讀制書,宣敕命,引藩主昇坐,勞問藩主。禮畢,鼓樂奏鳴,藩主再拜稽首行禮。他日,皇帝宴藩主。宴前,藩主奉贄(zhì古時初次求見人時所送的禮物,見面禮),獻貢物。宴後,皇帝常有賞賜。宋代外國君長來朝,采用唐制。元代受朝之事雖史書有載,唯儀制未詳。

明代洪武初,規定親王每歲朝覲,但不得同時來京,須等一王朝覲完畢回國之後,再通報另一王。自長至幼,自嫡及庶。嫡者朝畢,方及庶者,也按照長幼序次,周而復始。居邊諸王,邊境安寧則依期來朝,邊境有事則不拘常規。朝覲時,大朝八拜行禮,常朝一拜叩頭。伯、叔、兄輩見天子,在朝行君臣之禮,在便殿行家人之禮。

清初,藩王分為兩類,凡處於中國西、北方如內外蒙古科爾沁、喀爾喀諸部及新疆額魯特部、西藏喇嘛等,由理藩院掌管;而處於東、南方如越南、朝鮮、琉球等屬禮部的主客司掌管,二者親疏有別。朝覲禮大多參照禮經制定,但較為簡略。如遇到大朝、常朝,藩王列於班末行禮如儀,非朝期則單獨召見。

二、會同之禮

朝覲是天子個別接見一方一服來朝諸侯,會同則是四方齊會,六服皆來,而且既可以在京師,也可以在別地,甚至在王國境外。由於會同是各方諸侯同聚一堂,因此也就成為諸侯大國炫耀實力的大好時機。通常是在國門之外建壇壝(wéi,古代祭壇四周的矮墻)、宮室,舉行典禮。春會同建於東方,夏會同建於南方,秋會同建於西方,冬會同則建於北方。

天子與諸侯舉行會同典禮,事先告祭宗廟、社稷、山川。會同之日,要預先持各諸侯國的旗幟置於宮中各自的位置上。天子在壇上依屏風而立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皆立於自己的旗下。天子走下壇來,南向向諸侯三揖行禮。對庶姓諸侯(異姓諸侯中無親戚關系者)行「土揖」禮,即拱手向下推;對異姓諸侯行「時揖」禮,即拱手平推;對同姓諸侯行「天揖」禮,即拱手向上推。禮畢,回到壇上,設儐者傳話,命諸侯昇壇奠玉享幣行禮。享獻後,天子乘龍馬之車,載太常之旗,率諸侯拜日於東門之外,然後祭祀方明。會同時常有盟誓之儀,要「北面詔明神」而盟,方明就是「明神」。參加會同典禮的天子、諸侯還要分別祭祀日、月、四瀆(江、河、淮、濟為四瀆)、山川丘陵。會同也有大、小之分,天子諸侯各自派遣卿大夫參加的,稱「小會同」;天子、諸侯親自參加的,稱「大會同」。

三、諸侯聘於天子之禮

《禮記?王制》說:「諸侯之於天子也,比年一小聘,三年一大聘。」即在諸侯定期朝覲天子的間隔,派遣卿大夫為使者,到京都作禮儀性的問候,并報告邦國的情況。

春秋時諸侯各國遣卿大夫聘於周天子。秦漢以來,不再有諸侯聘於天子之禮;歷代禮書皆以藩國聘使朝貢進表之儀當於此禮。

西漢時先後有南越、匈奴及西域莎車、于闐等國遣使朝獻。史書說,武帝時「殊方異物,四面而至」,當時迎來送往必有盛大的典禮,但是史籍不載儀制。至唐《開元禮》方有「受藩國使表及幣」、「皇帝宴藩國使」等禮。

宋代,遼、金使者往來頻繁。《宋史?禮志》有「契丹國使入聘見辭儀」、「金國聘使見辭儀」,大體沿用唐制。

明代設會同四夷館,負責接待藩國及外邦使節。朝貢之日,文武百官在殿內兩側侍立。朝貢後,禮部官員奉旨賜宴於會同館。除朝見皇帝外,還要在東宮朝見皇太子。

清初對一般藩使沿用明制,但對西洋各國使節逐漸改變禮制。順治、康熙時,有俄國、葡萄牙及英國使者入貢,覲見皇帝仍用三跪九叩之禮。雍正時,羅馬教皇遣使來京,特許其用西洋禮儀,皇帝同使者握手。乾隆末,英國使者入覲,也采用了西禮。嘉慶二十一年(1816 年),英國使節因拒絕行拜跪禮,謊稱生病而不入覲。仁宗皇帝大為惱怒,因此而停止筵宴和賞賜。

四、相見禮

《禮記?王制》云:「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」,這里所謂的「六禮」是:「冠、婚、喪、祭、鄉(飲酒)、相見」之禮。《儀禮》有《士相見禮》一篇,以士禮為主,兼及士見大夫、大夫相見、士大夫庶人見君以及言談、視看、侍食等內容。

宋以前各朝禮書皆無相見禮,宋太祖乾德二年(964 年),始定內外群臣相見之禮。主要內容是,下級見上級,按照職位、品級分別行禮。

明代品官相見,揖拜行禮。公、侯、駙馬相見,各行兩拜禮。下級見上級,下級居西先行拜禮,上級居東答拜。如果本是親戚而有尊卑之分,則應按私禮行禮。如果上下級官員品級相差二、三級,則下級居下方,上級居上方;如果品級相差四級,則下級居下方拜,有事須跪著陳述,上級坐而受拜。大小衙門官員每日見長官行揖禮,見副長官行肅揖禮(直身推手)。庶人相見,依長幼行禮,幼者先施禮。子孫弟侄甥婿等晚輩見尊長,學生見老師,奴婢見家長,如久別不見則四拜行禮,近別則行揖禮。其余親戚久別行二拜禮,近別行揖禮。政府官員居於鄉里,宗族家人之外,與異姓無官者相見,不行答禮;筵宴時,專設別席,不得坐於無官者之下。清代內外王公相見,賓主二跪六叩行禮,飲茶敘語畢,賓離席跪叩,主人答叩,送賓下階。如是外藩郡王、貝勒、貝子見宗室親王,主人答禮規格依等級遞減。

朝廷官員相見,賓主再拜行禮,飲茶敘語畢,相揖告辭,主人送來賓於大門之外,至來賓登輿上馬乃退。下級見上級,儀制遞減。官員途中相見,同級分道而行,次等讓道而行,再次等勒馬等待上級先行,又次者下馬而立。遇到欽使應回避。

士庶相見,主人出迎,相揖而入,登堂再拜行禮。飲茶敘語完畢,客人退,行揖禮,主人送至大門外,相揖而別。卑幼見尊長,尊長不送。

——參考資料《禮記選解》、《中國民俗文化?禮儀》、中國禮儀網《傳統禮儀》等

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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