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文]
「干母之蠱不可貞。」子之於母,當以柔巽輔導之,使得於義。不順而致敗蠱,則子之罪也。從容將順,豈無道乎?若伸己剛陽之道,遽然矯拂,則傷恩,所害大矣,亦安能入乎?在乎屈己下意,巽順相承,使之身正事治而已。剛陽之臣,事柔弱之君,義亦相近。
[譯文]
《易經》中說:「任母親的事不可剛正。」兒子對於母親,應當柔順地幫助她開導她,使她合于道義。如果不柔順而導致事情敗壞,則是兒子的罪過。從容順承,難道沒有辦法嗎?如果伸展自己的剛正性格,突然地違背母親,就會傷害恩情,損害就大了,又怎麼能使她聽從自己呢?應當委屈自己,聲氣低下,順從地承接她,最終使自己處身端正,事情也得以實施。性格剛正的臣下,對待柔弱不明的君主,道理也和這相近。
——恭錄自新譯《近思錄?卷六?家道》
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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